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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宣導

    0到6歲國家一起養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1-12-02 15:52

    0-6歲國家一起養 —讓年輕人敢婚、願生、樂養

    一、前言

    為紓解我國少子女化的國安問題,政府積極研訂「0-6歲育兒政策」,除透過107年6月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擴展多元教保服務模式,並加速擴展公共化托育/就學名額,讓家長能放心托育子女外,並於同年7月起推動「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以「擴展平價教保」及「減輕家長負擔」為2大重點,第1期(106-109年)總計多照顧了86萬多個家庭,期達到0-6歲全面照顧之目標。

    為全力支持家庭育兒,政府投入於0-6歲的幼托經費,也從105年150多億元,大幅增加到明(112)年整體「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編列預算超過1,000億元,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傾全國之力來協助培養國家未來的棟梁,自去(110)年8月起推動「平價教保續擴大」、「育兒津貼達加倍」及「就學費用再降低」等3大策略,並自今(111)年8月起,將平價教保服務與育兒津貼同步升級,進一步減輕家庭育兒負擔,讓年輕爸媽更實質有感,明(112)年1月起更將實施3大調整新措施,透過多種育兒支持措施及營造友善教保環境,讓每個孩子能得到完整的照顧。

    二、 「0-6歲國家一起養」推動成果

    (一) 平價教保續擴大—增名額 
    ■ 0-2歲(未滿)幼兒:持續布建公共托育設施,並結合準公共機制,與符合一定條件的居家式托育(保母)、私立托嬰中心合作,規劃4年(110-113年)再增加約7,384個名額。平價名額累計至今(111)年9月約9萬1,627個,家外送托率成長至20.13%(較105年提高約9.83%)。
    ■ 2-6歲(未滿)幼兒:持續運用學校空間及公有地增設公立、非營利幼兒園,並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從制度面鼓勵更多公私部門投入興辦幼兒園,並結合準公共機制,與符合一定條件的私立幼兒園合作,增加家長選擇平價就學場域的機會。平價名額累計至今(111)年8月以後,已提前達到公共化幼兒增加3,000班之目標,整體公共化幼兒園可提供約25萬7,000個就學名額,準公共幼兒園累計1,859園(約21萬4,000個名額),合計超過47萬個名額(較105年增加28萬9,000個名額)。111學年2歲入園率39%(較105年提高24.3%)、3-6歲(未滿)入園率88%(較105年提高13.1%),可見就學費用再降低之政策確實有助於提升幼兒就學機會。

    (二) 育兒津貼達加倍—加津貼
    ■ 提高發放額度:自去(110)年8月起,家長自己帶或就托未加入準公共的私立托嬰中心或私立幼兒園的小朋友,第1胎0-5歲(未滿)育兒津貼由每月2,500元提高至3,500元;自今(111)年8月起,再提高至每月5,000元,第2胎及第3胎以上幼兒也會再加發。
    ■ 再擴大發放對象:自去(110)年8月起,正在領育嬰留停津貼或其他弱勢補助的家庭,也可以請領;就讀一般私立幼兒園(未加入準公共者)之5-6歲(未滿)幼兒,其就學補助額度也比照育兒津貼發放。

    (三) 托育、就學費用再降低—減負擔
    ■ 0-2歲(未滿)幼兒:自去(110)年8月起,接受公共化機構(如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準公共機構(如準公共托嬰中心或準公共保母)服務者,每月托育補助分別調升到4,000元及7,000元;自今(111)年8月起分別調升為5,500元和8,500元;第2胎、第3胎以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幼兒之補助也會再增加。
    ■ 2-6歲(未滿)幼兒:自去(110)年8月起,就讀公立、非營利及準公共幼兒園者,第1胎家長每月繳費降低至1,500元、2,500元、3,500元,差額由政府支付;今(111)年8月起再減為1,000元、2,000元、3,000元,第2胎、第3胎以上再優惠,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就學「免費」。

    三、3大調整措施(112年1月起實施)
    (一) 育兒津貼、托育補助不排富—全面擴大照顧對象
    取消原2-6歲(未滿)「育兒津貼」、0-2歲(未滿)「托育補助」排富規定,也就是綜合所得稅稅率達20%以上的家庭也能申請。另「育兒津貼」將擴及5-6歲(未滿)沒有就學的幼兒,新制將讓0-6歲幼童照顧更為全面。

    (二) 調高人員薪資—讓幼教服務人員長留久任
    針對公共化托育人員,起薪由每月2萬8,000元提高為3萬5,000餘元;準公共托嬰中心人員、準公共幼兒園教師及教保員,起薪從每月2萬8,000元或2萬9,000元,依年資區分為3個級距,分別調高為3萬元、3萬3,000元及3萬6,000元。另中央政府補助公私立幼兒園教保員之教保費,也從每人每月900元提高為2,000元。

    (三)提供獎勵機制—提升托育服務品質
    對於願主動優化照顧比為1:4之托嬰中心,持續提供每年至多50萬元之人事獎助經費;為獎勵準公共托嬰中心保障托育人員薪資及協助優化設施設備,將依其規模提供40萬-80萬元不等之設施設備補助。另外,對於準公共保母,也提高設施設備等相關項目補助,由每人每年5,000元調整為1萬2,000元。
     

    四、結語

    為提升國人婚育意願,政府推動少子女化對策,從各方面減負擔、增福利,不僅讓照顧向前延伸,從受孕、懷胎開始,也增加托育名額、提高育兒津貼額度、擴大發放對象,並大幅增加育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從2萬5,000元提高至12萬元;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亦針對新婚夫妻及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再加碼補貼,期提供養兒育女家庭最大的奧援,讓年輕人敢婚、願生、樂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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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支持家庭育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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